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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媒体与网媒新贵的版权博弈
2009-08-12 10:15:42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网友评论 0
 作为历史最为悠久的传统媒体,报纸依然被誉为“朝阳产业”,不断创造着财富神话。然而,在经历了数年持续高速增长之后,我国报业经营整体性下滑已成不争的事实,原因虽然错综复杂,但是来自互联网的冲击这一因素十分明显。
 
 

  长期以来,各门户网站廉价甚至零成本转载和使用各家报纸原创新闻和信息内容,不仅严重侵害了相关权利人的版权,也给报业经营带来了巨大影响,报纸读者大量分流到各大门户网站,许多报纸的发行量明显下降,广告收入也呈下滑趋势,形势颇为严峻。

  传统媒体如何才能成功应对网络“新贵”的威胁,使得这种“严冬”气候不致演变为一种常态,并且能够迅速安全地突破困境,继续创造新的神话?

  报网之间相互转载呈现四种现象

  报纸、网络媒体的正常运转需要丰富的信息资源作为支撑,内容资源的匮乏将会使得它们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人类每天产生的信息虽然有限,但因为分布在不同的媒体上,不利于大家的充分获取,因此,这些媒体之间频繁的相互转载显得很有必要。报纸、网络之间的相互转载主要包括报纸转载报纸、网络转载报纸、报纸转载网络、网络转载网络4个方面。我们从这4个方面审视一下当前报纸、网络之间的相互转载现状。

  网络转载报纸:传统媒体的草养大网络媒体的羊

  在我国,由于网络媒体尚无独立的新闻和信息采编权,它们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新闻单位,其所需的海量新闻与信息依赖于报纸等传统媒体。除了人民网、新华网、千龙网等报社内部网站可以依托本报社的新闻资源外,其他的网站,如搜狐、新浪、网易等门户网站,一方面要从人民网、新华网等新闻网站转载,另一方面也必须大量转载报纸等传统媒体的新闻,报纸是门户网站转载新闻的最主要来源。目前,不管是大的门户网站,还是中小网站,基本上都是依靠低价甚至零成本转载和使用报纸的内容来支撑门户。离开了报纸等传统媒体提供的丰富信息内容,网络媒体将会寸步难行。

  早在起步之初,网络媒体就大肆地转载报纸内容。许多报纸也希望借助网络平台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经常“慷慨解囊”、无私地向网站免费提供新闻稿件,其态势真可谓“争先恐后”。报纸还曾经一度以网站转载率的高低来评价稿件的优劣。因此,在网络媒体的“拿来主义”以及报纸的纵容之下,网站所需的海量信息基本上都可以通过廉价甚至无偿地转载报纸获得。许多网站就是依靠对报纸的大量转载与使用迅速茁壮成长起来的。无怪乎人们常说:“传统媒体的草养大了网络媒体的羊。”由于读者所需的资讯日益广泛,其对资讯获取的便利性与及时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没有独立采编权的网络媒体不得不从广大报纸等传统媒体大量转载、编辑信息,否则将无法支撑门户网站。网络媒体对报纸内容的这种严重依赖性,短期内很难得到彻底改观。

  网站大量转载报纸的原创新闻作品或者非新闻作品来增加点击率。各大门户网站不但对报纸上的时事新闻进行转载,也对报纸上所采写的许多关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评论分析性文章、大量独家新闻、调查性报告、深度报道、新闻图片以及副刊上所刊登的非时事新闻作品进行了转载。甚至有一些网站将报纸的整版内容经过扫描后直接传到自己的网站上供人点击。网站大量转载报纸作品曾引起过许多官司,TOM网站对《新京报》的转载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新京报社在2006年5月发现,TOM网站自2003年以来,在未获得自己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转载使用其作品竟达2.5万余篇。

  有些网站将一些报纸几十年的内容做成数据库,通过收取会员使用费提供给自己的会员使用。还有些网站未经许可私自非法链接报社的内部网站。最典型的当属搜索引擎,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利用该技术可以从报社网站上为读者收集大量的信息内容。由于搜索引擎可以适用“避风港”制度,也就是说那些自动提供上载、存储、链接或搜索服务,并且对存储或传输的内容不进行任何编辑、修改或选择的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并没有审查上载、存储、链接或搜索的内容是否侵犯他人版权的义务,而仅需承担在接到权利人通知后移除相关内容的义务。搜索引擎是一个令报业感到非常棘手、但又无可奈何的难题,目前世界上也缺乏可靠的技术手段来引导搜索引擎只获取部分而不是全部内容。

  报纸转载网络:网站成为报纸重要信息来源之一

  在报业的维权过程中,一些门户网站逐渐意识到过度依赖报纸内容的后果的严重性,于是,它们纷纷开始注重并加大自己的原创内容建设。随着原创网站的增多、网络论坛的火暴、博客群体的兴起,网络原创内容吸引了众多网民的眼球,同样也引起了不少报纸的极大关注与垂涎。一股报纸转载网站信息内容之风悄然兴起。报纸转载网络作品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一些报纸为增加信息内容一般都会从其他网站采集大量的新闻信息来填补自身内容的缺陷。网站也已经成为报纸转载的重要信息来源之一。

  不少的报纸直接转载网络上的信息内容。我国大量的报纸每年都从人民网、新华网以及中新网进行大量的转载。报纸上经常出现“据新华网”、“据人民网”等字眼,这就是从网络媒体上转载新闻信息的印证。从2005年年底开始,杭州的《都市快报》就已经尝试依靠QQ来收集线索,甚至还把QQ聊天讨论的全部内容直接搬到报纸上。

  一些报纸也将网站上那些点击率较高的帖子作为自己报道的题材。许多报纸大量的报道议题就是源于网站上的热门帖子。《人民日报》就不定期地把《强国论坛》上的帖子搬到报纸上,《南方周末》也经常摘引各大网络社区的板砖排行榜。

  为了使新闻报道的思路更加开阔,报道的角度愈发多样化,内容也更加丰富多彩,有些报纸还充分利用网络内容来丰富、补充报道或节目内容。一些报纸在报道某一事件或有关话题时,经常将来自网络上的相关报道和评论作为补充。对于众多热心的网友在留言板上的评论、相关的帖子以及博客内的言论和上载的短片等,许多报纸直接进行了转载,这些都构成了报纸新闻报道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有些报纸甚至还专门为网站开辟版面以刊发其网站上的内容。

 

  网络转载网络:版权纠纷频发

  长期以来,由于网络媒体都是依靠廉价或者免费转载与使用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内容资源生存,因而忽视了自身原创内容的建设。因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网络媒体之间的相互转载和变相抄袭如此普遍。其中商业性的网站之间大量地转载和使用版权作品的现象尤为突出,新浪网和搜狐网两大门户网站的版权纠纷就充分说明了这一问题。2002年新浪网就搜狐网大规模使用其网站短信频道、财经频道及体育频道等网上资源的行为提起诉讼。这起事件给国内各网站加深自身原创内容建设的迫切性认识方面敲响了警钟。当然,非商业性的网站之间也存在着非法转载和使用版权作品的现象,甚至一些政府网站也因为非法转载而遭遇官司。

  报纸转载报纸:不署名现象时有发生

  报纸转载报纸作品的现象早已有之,并且相当普遍。报纸之间的相互转载,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许可的一种。作品发表后,除非作者事先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纸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在我国,报纸之间转载他人作品显得比较混乱,转载时不署作者姓名、不注明作品出处的事经常发生。有些报纸的国内版经常需要转载当地报纸的内容,但往往仅仅注明文章的来源,从来不署上作者的姓名。报纸之间相互转载作品而不向作者付酬的现象则更加严重,国家相关部门就曾经在报社年审时对报纸转载报酬支付的情况进行检查,虽然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是依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转载报纸内容不付酬的状况。当然,转载作品没有付酬还有一种原因,那就是由于有些作者在首次发表作品的时候没有署真名,因此无法确认作者身份以及具体的联系地址,使得一些报纸在转载该文章之后,无法及时从被转载报纸处获得著作权人真实的相关信息,导致无法向著作权人顺利付酬,但是相比之下,这种情形并不占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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