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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永新:制销盗版教辅 涉案9人均遭严惩 2019-02-14 0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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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完春节假期,就离中小学开学的日子不远了。每到这个时候,各地书商都会紧锣密鼓地抓紧时间购进教辅书籍,以期在学生和家长购置教辅书的高峰期迎来开门红。

教辅图书市场需求大,也意味着利润空间大,这就让某些书商动起了歪脑筋,贩卖成本较低的侵权盗版书,口碑较好的品牌教辅书更是深受其害。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涉案共9人,判处2人实刑、5人缓刑并均处罚金,总罚金达317万元。此案件为江西省近年来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决刑期最长、罚金最高、个案判决人员最多的一起案件,有力地震慑了侵权盗版犯罪分子。

开学前的巡查,揭开盗版书背后真容

江西省永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旷胜军向记者介绍,这起案件线索的发现,源于2016年9月执法大队的一次日常巡查。当执法人员发现一家书店的《英才教程》教辅书印刷有问题时就起了疑心。在随后的突击检查中,执法大队共查获了涉嫌盗版《英才教程》6000多册,码洋总金额18万多元。执法人员当即依法责令书店停止违规经营行为,对涉嫌盗版的《英才教程》进行查封扣押。

为了确定查获的图书是否存在侵权盗版,永新县文广新局立即将涉案《英才教程》送至版权所有人——武汉出版社进行认定,随后武汉出版社回函确认涉案《英才教程》系盗版。执法大队又将武汉出版社的确认函及涉嫌侵权盗版的样书送至江西省版权保护中心进行鉴定。2016年9月28日,江西省版权保护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确认该涉案《英才教程》系盗版。

十个月侦查,制销盗版书者受严惩

案件移送到永新县公安局进行侦破后,县公安局对该案高度重视,责成经侦大队成立专案组进行侦办。同时永新县文广新局及时将该案件向吉安市版权局和江西省版权局进行汇报。江西省版权局对该案高度重视,多次与办案单位联系研判案情,磋商寻求法律依据突破难点,并为永新县提供了6万元办案经费补助。

经过办案人员长达10个月的努力深挖,追根溯源,2017年7月,终于成功破获了这起跨省(江西、河南)、跨地区(吉安、宜春、南昌)的团伙侵权盗版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捣毁销售窝点6处,捣毁生产窝点1处,缴获书籍数十万册,涉案金额上千万元,成功追缴涉案财物200余万元。2017年7月11日,该案移送永新县人民检察院并提起公诉。

经永新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郭某某、贺某某、徐某、蔡某某均为书店经营者,该4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自2014年起,从吴某某手上购进大量侵权盗版《英才教程》,销售后获取了丰厚非法利润。该盗版资料是崔某(河南新乡人)等人从陈某某(河南新乡人)及赵某(河南新乡人)处购入后再销售给吴某某(江西高安人,在南昌销售图书)的。毛某某(河南许昌人)也为书店经营者,他直接从陈某某及赵某手上购入后再销售。其中陈某某及赵某涉案价值达100万元,崔某涉案价值达30余万元,吴某某涉案价值达60万元,郭某某(江西永新人)、贺某某(江西永新人)、徐某(江西丰城人)、蔡某某(江西吉安人)、毛某某涉案价值分别达17万元、8万元、12万元、20万元、80万元。

永新县人民法院分别于2018年3月26日、7月6日、7月10日、8月14日,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贺某某罚金人民币4.94万元;判处郭某某罚金人民币11.05万元;判处徐某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8万元;判处蔡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判处毛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33万元予以追缴;判处陈某某(复制、发行商)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35万元;判处赵某(复制、发行商)有期徒刑2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3.10万元;判处崔某(一级销售代理商)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5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22.99万元予以追缴;判处吴某某(二级销售代理商)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37万元,对其违法所得15.18万元予以追缴。

多部门协同办案,提高办案效率

旷胜军介绍,这样一个跨地区、跨省团伙作案的侵权盗版案件能顺利侦破、办结,离不开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如永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各地如河南省新乡市、江西省高安市等涉案地公安机关的协助和配合。各部门和各单位之间建立的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办案过程中,各单位及时沟通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办案遇到的困难,主动相互帮助,这是该案成功办结的重要保证。

此外,案源信息的及时排查与深挖是基础。该案是文化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的,同时以涉案书店为突破口,制定针对性策略,逆向顺藤摸瓜,追查整个制作和销售网络,从而一举破案。由此可见,重视日常的点滴信息筛查,认真做分析、研判,是发现案源的关键,追根溯源,是铲除违法行为源头的基础。

为了更好取证、固定证据,办案人员通过手机QQ、微信、支付宝APP以及SIS查询,使嫌疑人浮出水面;通过系统分析资金流向,勾勒犯罪网络;通过物流信息及企业信息切入,摸清收发货网络;通过使用手机取证设施,固定犯罪嫌疑人有关证据。可见,先进技术的充分运用,能极大提高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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