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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音乐版权、替人跑腿,这个公证处有点“不务正业 2019-09-09 21:34:13 来源:齐鲁壹点 

为纪念公证法颁布14周年,9月9日,济南市高新公证处举行“媒体开放日”,记者走进这家公证处,发现这个公证处有点“不务正业”。

济南市高新公证处支部书记冯培明介绍,该公证处有专人不做公证做版权“预登记”。济南市高新公证处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山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一起,推出了原创音乐权益保护的“映光计划”。就是说草根音乐人有了原创音乐作品,怕自己的音乐作品被别人盗用或者日后火了以后无法证明自己就是创作人,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将自己的原创音乐作品上传到济南市高新公证处的电子证据保管平台。从而起到了知识产权法上规定的证明“创作在先”的作用,其他人,除非有证据证明他们在这个时间之前就创作使用了该作品,否则,相应的权利就属于申请保管的申请人。起到了版权“预登记”的作用。

济南市高新公证处还设有专门部门,不做公证,而是跑腿。这个部门是“辅助事务部”,该部门主要做的是替当事人调查搜集继承财产所需要的证据材料,还有替当事人跑腿办理不动产等相关财产的过户手续。这样,当事人涉及财产继承的时候,来一次公证处,就可以实现搜集材料、办理公证、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等一窗办完。

该公证处有专人不做公证,做“强制执行”,这里专门有个司法辅助业务部,承担法院的送达、调解、强制执行等业务。虽然刚刚试点,已经协助历下法院、齐河县法院等办理了多起强制执行财产的清点、查封等业务多起。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强制执行效率。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云云 崔岩 实习生 梁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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