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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数字音乐版权保护: 正视独家版权作用 2019-09-10 20:13:46 来源:最高法网站 

原标题:专家论数字音乐版权保护: 要正视独家版权的正面作用

近年来, 随着中国数字音乐版权逐渐规范化,独家许可已成为普遍且有效的版权运营方式,但这种模式也被一些舆论认为有垄断嫌疑,如何正确理解这种模式呢?

“目前无论是腾讯、网易,还是虾米,都在高价购买曲库的专有版权。专有版权本身就高价,并且具有排他的权利,而普通版权没有竞争优势。” 在9月3日举行的第五期E法数字音乐论坛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说道。

据熊文聪介绍,我国著作权法第三章赋予权利人行使各种专有权的方式,包括专有独占许可、普通许可、整体转让、部分转让或不许可他人而自己直接使用、传播作品。数字音乐之所以与图书、电影一般普遍采用独家许可的方式,是因为其拥有能最大程度地激励人们创造出更多更好的作品,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惠及消费者等优势。

据悉,2018年2月,腾讯音乐与网易云音乐就网络音乐版权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将相互授权音乐作品,达到各自独家音乐作品数量的99%以上,并商定进行音乐版权长期合作,同时积极向其他网络音乐平台开放音乐作品授权。

“但有一个被忽略的事实:腾讯音娱从环球、索尼和华纳等世界三大唱片公司买到的音乐独家版权,截至2018年11月,其曲库总数只占中国总曲库数量的10%。”熊文聪认为,著作权问题是法律问题,更是经济问题,应该回归经济学理性,目前从哪个角度来看都不需要反垄断,而要正视独家版权的正面作用,珍惜当下来之不易的版权环境。

(本报记者  刘吟秋)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胡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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