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1日,自媒体账号(呦呦鹿鸣)发布了的一篇文章(哭女一刀)。文章大致内容是:作者此前写了五篇关于某房地产商(本文不评)的内容,意在帮业主维权,其中两篇文章引用了业主所投稿大量素材之中的一则视频,视频内容是一名女子(未露面)哭诉:“这房子能住人吗”。文章发布两天后,该女业主的问题引起关注并维权成功。这几篇文章均获得了不错的阅读量,而因作者的抗压发声和较好的文笔,也获得了少数读者的打赏。随后,女业主联系文章作者索要2000元版权费。此事一出,资讯平台:梨视频,在微博发起话题:#收房被气哭女业主向媒体索赔#,阅读量超过1.1亿,因为所发内容不能详尽描述,众多网友赞同女业主所为。那么真的如此吗?
自媒体作者:呦呦鹿鸣
想要充分了解此事,首先要了解自媒体,自媒体一般是指那些在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的个人媒体作者,自媒体其实可以简单的分作三类:图文自媒体、视频自媒体、直播自媒体。
图文自媒体一般以文章为主,文章插入的图片、视频的主要目的:避免空口无凭、还原事件经过、更好的阅读体验。图文自媒体的内容一般在公众号、百家号、大鱼号、一点号、头条号、企鹅号等平台,再由平台推荐到旗下的App。
视频自媒体根据内容时长可以分作三类:小视频、短视频、长视频。例如该事件中的女业主录制的视频时长67秒,属于小视频,做这类视频的自媒体一般发布在抖音、快手等小视频新媒体平台。
而该事件中的自媒体作者@呦呦鹿鸣(以下简称作者),主要流量来源于公众号,打赏也源自图文内容,并非小视频。
该67秒的视频由拍摄者上传到业主维权群中,再由其他业主向作者投稿。小编认为,这符合该业主为了达到其维权目的,授权给群友用以维权的特征,而作者是在为该小区业主维权时引用,理应是适当引用。
而作者为此维权事件共发布五篇文章,小编粗略的算了一下,每篇至少2000字,而视频则是占内容的小部分。因此,小编认为,该名女业主之所以能成功维权,并非是视频中哭得多优秀、台词多感人、内容多详尽,而归功于作者的持续发声所引起的舆论关注。
网友对作者的打赏,依赖了视频这一说法更是站不住脚。在作者的公众号上,引用该视频的两篇文章中,在小编发稿前打赏人数分别是245人、194人。
而在作者的“哭女一刀”揭露该女业主索赔经过的文章中,其粉丝纷纷表示是因文章而打赏,并非视频,并且该文的打赏人数达到4551人。
荒谬至极的“弱者”
为何小编说荒谬至极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他们的逻辑思维。(图片来源于呦呦鹿鸣文章配图)
作者引用该视频的两篇文章发布于9月的18日和19日,文章广泛传播后,9月20日,该女业主维权成功。当天,该女业主在1344人的QQ群中接受建议,向作者索要版权费。小编想问,这经过自己的充分考虑吗?还是别人稍微煽风你便点火。
在梨视频发相关资讯后,部分网友评论说,后来该女业主称,如果这笔赏金作者愿意捐出去,那么就不追究,她真的这么善良吗?
从作者的公众号私信截图可以看到,该女业主第一句话就是“您需要给我版权费才可以的”。
小编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该视频的引用并没有对你造成实际的侵害,甚至还得到维权成功的利益,只需要给钱就可以继续用,“捐获利所得”也是东窗事发才改口的吧,所以,“拿别人痛处赚钱”也说不过去吧。
从这几张聊天截图可以看出,作者刚开始不敢相信是业主找他索要版权费,以为是房地产公司(打码部分)的人给他找麻烦,后来业主所说的朋友,应该就是上述的煽风群友。
这部分应该就是该女业主后面所说的态度强硬,小编看了一遍又一遍,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这就好比你说别人偷了你手机,你起码要证明手机是你的吧,例如开开锁,说说手机里面的内容,别人也没说手机不是你的,但是别人也无法证明手机是你的呀。其实证明视频拍摄者也很简单,视频源文件、文件创建的时间、发出去的时间等等都可以证明。
最后,索要2000元版权费,谈崩后,声称要起诉作者。
这两千块钱应该给吗?如果给了钱,该女业主算是拍视频牟利了吧?那么视频中被偷拍而露脸的帅哥,是否该起诉其侵犯肖像权呢?视频主角是他俩,女业主也就算是个配音、旁白,毕竟目前只有音乐才有音频的版权,哭声还没有吧?而且也不像音乐那般动听,创作起来也不难。你给小编点个赞、支持一下,小编也能哭给你听。
小编再叨两句
对于此事,小编深感痛心,这或许又是图文自媒体的阴雨天。
当他们习惯了黑暗,任何一缕阳光都是有罪。
可能维权的不一定是弱者吧!
这也是小编给房地产公司打码的原因。(当然,仅针对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