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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和作者的区别是什么【北京京标知识产权】 2021-04-09 18:13:51 来源:京标知识产权 

著作权人和作者的区别是什么【北京京标知识产权】一些作者是以自己作品为骄傲的。作者的权益应该受到保护,不能被他人随意侵犯,所以有了一些相关法律。同时也有了著作权人这一类人。那么著作权人和作者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北京京标知识产权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著作权人和作者的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人与作者的区别在于,著作权人不一定是作者,但作者一般都是著作权人。

著作权人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主体:即享有著作权权利和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9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一)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法,直接(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和立体的形式表现)反映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对、审稿等不能成为作者,因为他们是在作者创作基础上进行修改的。

(二)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三)未被视为作者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

著作权就是版权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及版权。”所以说,从法律的上来讲,著作权就是版权。

一般来说,著作权人对于著作享有若干项基本权利,其中有一些是专属权利。他们享有使用、或根据一定的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的专属权。

作品形式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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