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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权”第一步?AI写作著作权第一案判决出炉,AI赢了 2021-11-04 13:17:30 来源:前瞻网 

人工智能已经能做到很多事情,除了下棋、看病、探索、按摩,还会“搞创作”,比如写文章、编曲、画画等。但人工智能的创作能算作是原创吗?受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吗?这个问题一直没有统一意见。

近日,一场关于“人工智能写出来的文章有没有著作权”的纠纷在中国深圳尘埃落定。这被誉为是“AI写作领域第一案”。

具体而言,腾讯公司状告“网贷之家”未经授权许可,抄袭了腾讯机器人Dreamwriter于2018年撰写的一篇文章《午评:沪指小幅上涨0.11%报2671.93点通信运营、石油开采等板块领涨》。

(涉案文章截图)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

“涉案文章由原告主创团队人员运用Dreamwriter软件生成,其外在表现符合文字作品的形式要求,其表现的内容体现出对当日上午相关股市信息、数据的选择、分析、判断,文章结构合理、表达逻辑清晰,具有一定的独创性”。

法院认定,由Dreamwriter软件在技术上“生成”的创作过程均满足著作权法对文字作品的保护条件,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文字作品。鉴于被告已经删除侵权作品,法院判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的维权费用人民币1500元。

这次的判决显然会为以后关于人工智能著作权的法律纠纷提供一定的参考作用。不过,纵观世界各地,腾讯并不是唯一一家会使用人工智能算法来撰写文章的公司。

一家世界级媒体——美联社,也通过与Automatic Insights合作,使用人工智能编写关于棒球的新闻报道和企业收益报告。

(一份由Automatic Insights软件撰写、美联社发布的关于棒球比赛的报告)

总部位于芝加哥的叙述科学公司(Narrative Science)也提供类似的服务,它特别关注企业的商业智能,也就是它所说的“数据讲故事”。用户只需输入数字或统计数据,人工智能就会围绕它构建一篇文章。

2017年,一位英国摄影师大卫·斯莱特(David Slater)虽然没有使用人工智能,但也触碰到了“什么样的作品才享有著作权”的问题。这位摄影师在网上发布了一张猴子的“自拍照”,这张照片是他设法诱使猴子将相机拿在手中而拍下的。

没想到,一家动物保护组织“人道对待动物协会”称摄影师实际在利用动物、因出售猴子自拍而获得收入,侵犯了猴子的版权。

美国旧金山法院则判决,版权保护不适用于猴子,驳回动物保护组织为猴子版权维权的主张。

人工智能的创作究竟有没有版权?

关于这一问题,世界各地的司法机构处理都不一样。

英国苏塞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Sussex)知识产权法高级讲师安德烈斯•瓜达乌斯(Andres Guadamuz)说,版权法可以采取两种潜在的方式来处理那些“人类互动极少或根本不存在”的创造性作品:“它可以拒绝对计算机生成的作品的版权保护,也可以将这些作品的作者身份归为程序的创建者。”

近日,欧洲专利局驳回了两份代表人工智能程序提交的专利申请,理由是它们不符合欧洲专利组织(EPC)的要求,即申请中指定的发明者必须是人,而不是机器。

美国版权局则对“作者身份”有严格的要求。声明称:“美国版权局将对原创作品进行登记,前提是该作品是由人类创作的。”

“版权法只保护‘智力劳动的果实’,这些果实‘是建立在头脑的创造力之上的’。”

不过,去年8月,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向专家和公众发出呼吁,以确定人工智能将对知识产权产生何种影响,更重要的是“是否需要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

在不久的将来,法律将会为人工智能浪潮做出改变。或许有一天,人工智能所创作的文章、画像和发明的专利也能得到与人类一样的同等对待。到那时,人工智能的“创造力”将被法律承认。

这或许只是人工智能与人类“平权”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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