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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版权国际论坛举行,业界关注版权保护“中国经验” 2020-03-16 15: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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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4日,中国国家版权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联合在成都主办“一带一路”版权国际论坛。论坛以“数字经济下版权与创意产业新挑战和新机遇”为主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西尔维·福尔班,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四川省版权局局长周青,成都市版权局局长师江分别致辞。孟加拉、尼泊尔、泰国、越南、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版权主管部门官员,芬兰、澳大利亚等国家版权协会、集体管理组织代表和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相关负责人,国内部分省(区、市)版权局代表,版权协会、集体管理组织、业界、学界代表等近200位中外嘉宾参加论坛。

福尔班表示,此次论坛为参会各国政府、企业和相关协会组织提供平台,交流和探讨如何共建一个平衡、创新的国际版权制度体系。中国政府采取多种创新性举措应对数字技术带来的变化和挑战,不仅建立健全国家版权制度框架,在执法领域成效亦很显著,还支持成立了中国数字版权产业联盟等民间组织,这些措施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版权保护提供了更多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她还透露,截至目前已有29个国家批准或加入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根据规定,条约再有1个国家批准或加入即可生效,她盼望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版权条约尽早生效,为数字环境下视听表演者的权利提供全面保护。

于慈珂表示:“推进‘一带一路’版权合作,促进创意产业发展,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实现共同繁荣,是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之义和重要举措。”当前,全球面临着数字化带来的多重挑战,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现代技术日新月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推进,对经济发展、文化传播等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也给版权保护和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正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在版权保护领域也坚持不懈,不断探索,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在国际层面,我们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批准、加入了《伯尔尼公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等几乎全部版权国际公约,建立起符合国际规则的版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体系,同时,秉承兼容并蓄、合作共赢的原则,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一直保持着良好合作,并通过这个多边平台,与相关成员国增减了解,加强共识,共同推动国际版权保护发展进程;在国内层面,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修改完善现行著作权法,全面完善版权保护法律体系,大力强化执法,持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内外资企业版权,打造微博、微信等全方位版权宣传体系,并通过完善版权登记、搭建版权交易平台、以及版权示范等多项举措推动版权产业高速发展,版权保护取得新成效。保护版权,是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国家的共同心愿和重要任务,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践行国际义务,履行自身承诺,也愿与世界各国一道,交流互鉴、增进合作、共谋发展、互利共赢,共同推动构建国际版权保护治理新格局,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版权事业发展和文化经济繁荣。

据周青介绍,2018年四川省版权交易金额突破1亿元,作品登记量达17万件。当前四川省正加速推进天府新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奋力构建、拓展立体开放的新格局,努力打造中国西部创新、创业新高地。

师江介绍,作为版权示范城市,成都市近年来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动版权与互联网、人工智能、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局副局长赵秀玲,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兼代理总干事周亚平,腾讯集团副总裁、副总法律顾问江波,上海冠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吴冠勇,四川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琪,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秘书长李蘅,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吴迪,景德镇陶溪川文化创意街区总经理熊洪华,及芬兰、韩国、俄罗斯和非洲部分国家的知识产权专家学者,围绕数字环境下版权制度的主要特点和功能,数字环境下版权运用和管理,版权在促进和保护创意产业中的作用,构建前瞻性的满足数字环境需要的法律框架、基础设施和能力四个议题展开讨论。

与会嘉宾表示,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现代化技术日新月异,对推动经济发展、文化传播产生了重大影响,也给版权保护和版权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各界一方面携手参与国际合作,建立起符合国际规则的版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体系;另一方面,运用“法律+技术”手段,探索司法、行政、技术和标准相结合的版权保护新模式,共促版权产业高速发展。

赵秀玲全面介绍了中国为应对新技术挑战在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强化互联网版权治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等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和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分享了中国在互联网环境下进一步完善版权立法、强化版权行政管理、推动版权产业发展方面的经验做法。

上海冠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吴冠勇认为:“4G时代侵权盗版活动国际化、社交化趋势明显。5G时代万物互联,将给网络版权带来更为巨大的机遇与挑战,大量AR、VR等智能硬件出现后,版权内容传播将不限于传统PC、APP及OTT端,因此,应对跨境、跨设备侵权挑战,加大国际版权监测与保护,将使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网络版权大数据平台、共建全球版权监测网络、协力打造更健康的全球版权生态环境成为必然。”

江波表示,当前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技术的产生与发展,为知识产权事业提供“新引擎”,也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模式。随着这些创新技术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深度融合,利用技术对抗侵权也在实践中不断成熟。

作为集体管理组织代表,澳大利亚表演权协会国际部负责人斯科特·莫里斯说,数字技术无论对创作者、权利人还是创意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都有着重要意义。现在整个版权产业收入结构已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一方面,广播电视、报纸、图书等传统产业来源收入正在下降,另一方面,数字多媒体、流媒体等移动媒体叠加产生的收入在不断增加,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为产业服务的重心也从传统媒体向搜索引擎、数字服务、社交服务等转换,这种变化更加需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为权利人、传播者和使用者提供有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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